亲爱的PAO,
我继承了一块位于巴丹岛巴兰加的土地。我爷爷过去常给我讲故事关于他和他最好的朋友费尔南多在耕种我继承的土地时发现的二战文物。我祖父去世后,费尔南多要求去在陆地上寻宝,我拒绝了。我听邻居说费尔南多要去在我不在的时候在我的土地上进行寻宝活动。在我不知情和不同意的情况下,费尔南多是否可以合法地要求他在我的土地上寻找宝藏?
朱利安
亲爱的朱利安,
《新民法典》第439条将“宝藏”定义为“任何隐藏的和未知的金钱、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存款,其合法所有权并未出现。”在他人财物中偶然发现宝藏的,依照本法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
“第438条。隐藏的宝藏属于发现宝藏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财产的所有者。
然而,在他人、国家或其属地的财产上偶然发现的,其一半应归发现者所有。发现者是侵入者的,他无权分享宝藏。
广告“如果发现的物品对科学或艺术有价值,国家可以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并按照规定的规则进行分割。”
据此,修订后的《刑法典》第280条和第281条界定了非法侵入罪,并规定了以下处罚:
“第280条。有资格的非法侵入住宅。-任何私人违反他人意愿进入他人住宅的,将被逮捕并处以不超过1,000比索的罚款。
“如果犯罪是通过暴力或恐吓手段进行的,应处以中期和最高期的监禁和不超过1 000比索的罚款。
广告“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人为防止自己、该住所的居住者或第三人受到严重伤害而进入他人住所,也不适用于任何人为为人道或正义服务而进入住所,也不适用于任何人在咖啡馆、酒馆、客栈和其他公共场所营业时进入该住所。
“第281条。其他形式的非法侵入。-任何人进入他人的封闭房舍或围篱内无人居住的房舍或围篱内,如果明令禁止进入,而擅闯者没有得到房舍所有人或看守人的许可,则应处以逮捕或不超过200比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将上述法律条款应用于您的案例,如果Fernando未经您的许可进入您的土地进行寻宝,则视为非法侵入,将受到修订后的刑法的处罚,罚款和/或监禁。此外,为了进一步阻止他在你的土地上进行非法寻宝活动,你可以告诉他,即使他假设在那里发现了隐藏的宝藏,新民法典第438条明确规定,他将无权分享宝藏,因为他未经你的许可进行了活动,被视为非法侵入者。
我们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广告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