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马尼拉——一名政党议员提交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惩罚在发放现金、生计和救济援助方面徇私舞弊的地方政府官员。
在众议院10557号法案中,ACT CIS众议员欧文·图尔福(Erwin Tulfo)要求对地方政府部门在实施此类计划时“选择性、酌情性和歧视性行为”进行处罚。
图尔福说,这种行为违反了宪法,宪法规定“公职是公众的信任,公职人员和雇员必须在任何时候对人民负责,以最大的责任、正直、忠诚和效率为他们服务。”
该法案指出,尽管有这一宪法规定,但“也有地方政府官员根据个人考虑选择和优先考虑援助对象的情况”。
“支持者认为,这种令人憎恶的做法直接违反了政府服务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原则,”该措施的解释性说明写道。
根据该法案,任何现任村长和地方官员都将被禁止“以任何方式歧视有权获得援助的个人选民或家庭受益人”。
该法案建议处以6个月至1年的监禁,并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