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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父母和子女作证的特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admin 2025-11-06 05:36  浏览次数:59 来源:本站    

亲爱的PAO,

我姑姑最近收到了传票,要求她在一份请愿书中作证,要求她的继女在她的活产证明上删除“佩雷斯”这个姓氏。然而,我姑姑不想作证。从我的研究中,我了解到法院不能强迫我的姑姑作证,因为她是她继女的优势,可能会被证词覆盖nial特权。请开导我。

大卫

亲爱的大卫,

修订的《证据规则》所规定的作证特权,是为了维护可能因出庭作证而破裂的和谐亲子关系。由于父母或子女为保护另一方而作伪证,也可能导致作伪证。根据经修订的《证据规则》第130条第21条:

“21秒。。所有能够感知和感知的人,能够让别人知道他们的感知的人,都可以是证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宗教或政治信仰、对案件结果的兴趣或对犯罪的定罪不应成为取消资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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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仅意味着证人必须具备《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格,而不具备任何丧失资格的条件。

《证据规则》第130条第25节规定:

“25秒。。父母和子女的特权。-不得强迫任何人作不利于其父母、其他直系后裔、子女或其他直系后裔的证言。”

这项法律规定了两种作证特权——父母特权和子女特权。父母特权是一种作证特权,它禁止一个人作证反对他或她的父母或其他直系后裔。另一方面,孝顺特权是一种作证特权,它禁止一个人对他或她的孩子或其他直系后裔作证。本规则规定的例外是《家庭法》第215条的规定,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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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不得强迫子女作不利于父母和祖父母的证词,但对子女犯罪或父母一方不利于另一方犯罪所必需的证词除外。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请知悉最高法院在2010年7月13日李诉上诉法院等人案(GR 177861)中的判决,该案通过副大法官罗伯托·阿巴德(Roberto Abad)裁定,证词特权仅适用于直系后裔和后代。因此,当一个人被要求对他或她的直系后裔以外的亲属作证时,不能援引这一特权。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宣布:

但在这里,Tiu援引了孝顺的特权,声称她是上访者Emma Lee的继母。这一特权不适用于他们,因为该规则只适用于“直系”祖先和后代,即由共同祖先联系在一起的家庭关系。继女与继母没有共同的祖先。第965条规定:

“艺术。965。直线不是下降就是上升。前者将一家之主与他的后代联系在一起。后者将一个人与他的后代联系在一起。’”(强调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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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姑姑的案件中,考虑到你姑姑和她的继女之间没有共同的祖先,她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援引证词特权。正如最高法院宣布的那样,继女与继母没有共同的祖先。因此,你的姑姑不能援引子女特权来避免在法庭上就她继女提起的案件作证。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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